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抚恤金能作为遗产继承吗?(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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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如何继承分配

法律主观:

抚恤金 第一 继承人 是死亡主体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若是第一继承人都在世,那么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来分配。对于抚恤金第一继承人已经全部死亡,那么将没有其他人可以获得抚恤金,对于部分死亡的,或者的那部分抚恤金第一继承人可以获得单位下发的抚恤金。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抚恤丧葬费如何继承

法律分析:丧葬费系对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用,应用于死亡人员丧葬事宜。丧葬费应该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吧,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如有节余,可参考亲属与死者之间的关系,以主要照顾和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补偿对死者生前照顾赡养较多的亲属并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酌情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_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抚恤金不可以成为遗产,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对死者亲属的经济补偿,因此抚恤金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分割。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死亡抚恤待遇:1、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是国家按规定一次性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的抚恤金。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享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按一定比例增发的一次性抚恤金或者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烈士遗属还可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2、定期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按照一定标准定期发给的抚恤金。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二、抚恤金发放标准1、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恤金的支付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死亡的人,为前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另加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金。因病死亡的,为前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再加上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退休费用。政府继续透过现有渠道,满足支付一次退休金的规定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支付死亡养恤金的标准和措施,按照民政部、人事部和财政部关于发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一次性养恤金办法的规定执行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构的职工因病死亡的,仍然按照当地规定办理4、除上述情况外,机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死亡养恤金支付标准应从2004年10月1日调整为:40个月的基本薪金或基本退休金,以及20个月的基本薪金或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金。烈士的体恤待遇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三、抚恤金领取流程?1、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办理,要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领取人和死者的户口要在一个本上)、死者的遗体火化证 (如果没火化则提供死亡证明)2、如果领取人的户口和死者的户口不在一个本上,则要提交领取人和死者关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死亡抚恤金如何继承

法律分析:死亡抚恤金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死亡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死者家属的补助和帮助,是在死者死亡以后产生的,而不是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符合遗产的定义,不可以作为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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