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一案双查,探索行刑无缝衔接

原标题:天津北辰:一案双查,探索行刑无缝衔接

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就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韩某被不起诉后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召开公开听证会。

“检察院对我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结案,心里始终没放下。现在这事算是‘翻篇儿’了,公安局的行政处罚我一定配合执行好。”日前,被不起诉的杨某接到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如释重负。

对被不起诉人不能“一放了之”

杨某因急需用钱,将父亲的金戒指抵押给朋友,借了4000元钱。眼看还款期限将至,杨某决定铤而走险,到朋友家中寻机将金戒指和借条偷走,被朋友发觉后,未等报案杨某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获得了朋友的谅解。

该案被移送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经审查,对杨某依法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然而,杨某此后并没有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针对这一情况,北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线索移交给了该院第五检察部(行政检察部门)。

“杨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首等情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但其行为比照一般违法行为,无疑又是严重的,确有必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北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赞认为,“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目的、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当两者竞合时,不受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约束,既不能‘以罚代刑’,也不能‘以刑代罚’,更不能‘不刑也不罚’。”

北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丽芳对此深表赞同。她说:“现在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明显,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罪案件占比大幅上升。如果对被不起诉人‘一放了之’,而忽视其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则会导致责任失衡的局面。”

杨某的情况是个例还是带有普遍性?为找到答案,北辰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交的线索后,在刑事检察部门的协助下,对该院近年来所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决定将占比较大、事实清楚的盗窃类犯罪案件作为首个突破点,开展专项监督。

通过集中调查和跟踪回访,该院行政检察人员发现,包括杨某在内的11名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不起诉后,均没有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北辰区检察院随即对这些违法情形相同的案件进行合并,以类案监督方式,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经核实后,对杨某等11人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

搭建反向衔接、协同监督机制

此次专项监督结束后,北辰区检察院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并将线索排查范围拓宽至诈骗、轻伤害、危险驾驶等多类不起诉案件。通过全面梳理,发现另有40余起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未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该院遂依法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督促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

“我们与公安机关对问题成因进行了分析会商,认为一是工作程序衔接不顺畅,对于一些案件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的情况;二是在相关法律适用方面,也存在一些分歧。”王赞说。

为实现对问题的溯源治理,北辰区检察院从机制建设入手,首先在本院内部的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门之间建立了线索通报和办理的快速通道,对所办理的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一案双查”。同时,指派专人与公安机关对接,及时通报办案进度,转送案件线索,会商法律适用,确保公安机关及时掌握不起诉情况并依法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

“通过反向衔接流转回来的案件,有了检察机关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双重把关,我们处理起来心里更有底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北辰区检察院开展反向衔接工作,不仅仅针对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还延伸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领域,将这一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选聘行政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举办检察听证会、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促进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依法后续处理,助力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韩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粘网、诱鸟器等工具捕捉麻雀涉嫌非法狩猎罪,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北辰区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之后,该院将此案引入行政检察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参会,就韩某的违法行为是否应该进行行政处罚展开讨论。各方形成应予处罚的一致意见后,该院向该区农委制发了检察意见书,由区农委继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区农委后依法对韩某作出了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采访得知,此案最早是由北辰区农委作为涉嫌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最终又回转到该部门,对违法行为人韩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北辰区农委有关负责人评价说:“由此形成一个治理闭环,既让群众知道了这种捕鸟行为的违法性,又普及了‘罚当其错’‘不起诉不等于不承担责任’的法治观念,对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悉,2022年以来,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不仅做好涉罪案件从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程序的正向流转,还注重做好案件从刑事司法向行政执法程序的反向回流,持续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做好行刑反向衔接,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据了解,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北辰区检察院已针对50余件相对不起诉案件向多家行政机关发出监督意见,建议行政处罚60余人,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确保了司法执法公正。(陶强)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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