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无许可证卖房,欺骗购房者怎么处理?(开发商无证卖房 欺骗购房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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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有五证就卖房会范什么罪

不一定是犯罪,如果后面他补齐了证照,这个充其量是个行政违法行为,可能会被罚款。在无证情况下卖房因为违法,所以可能当时的售房行为会因为违反法律而被认定为无效,由于是对方的过错 对方不仅要退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譬如赔偿违约金等。如果双方都同意继续履行之前的合同,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金额履行合同,由于面积误差,这个属于对方过错造成,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过错责任。

开发商欺骗,我是否可以退房?

可以,但你必须有开发商欺骗的证据,即前期的书面(销售宣传、合约或其他有开发商出具的资料)或者影像(录音、视频、照片)资料,可以按欺诈违约退房。如果仅有销售口头(无录音等证明资料),则退房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卖房虚假销售怎么处理

一、房屋欺诈销售怎么处理?房屋欺诈销售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二、判断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的条件是什么?1、行为的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2、行为的后果。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目的是遏制经营欺诈和维护市场秩序,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实施这种制裁的充分、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概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3、行为的主观方面。欺诈,是指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但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了五种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例外情况。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地照搬以上几个因素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对于房屋欺诈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欺诈行为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和责任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无预售证卖房如何投诉

购房者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之前应该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向购房者出售房屋,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售房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在无预售许可证下售卖的房租属于无效的。法律分析没有预售证就卖房当地政府当然是有责任的,属于监管不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销售商品房的。预售期房的前提是取得预售资格证,否则的话就不具有预售的主体资格,那么就不允许卖房。这样的情况下,就算开发商擅自将期房卖给了购房者,双方签订的认购书、预售合同,其实因为开发商主体资格有瑕疵,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而购房者之后以此为由要求退房,赔偿自己的损失,法院往往也会支持其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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