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阳》:帮朋友借70万,吴剑秋毫不客气地给李慕嘉上了一课

热播剧《一路朝阳》中的田蓉买房买上了瘾,在已经买了北京三套房的情况下,又想买城里的新房子,而且还不听闺蜜李慕嘉的劝,已经执意定了一套红梅苑小区的新房。

不过,因为田蓉把钱都投在了房产上,所以她的手头并没有足够交首付的现金。

所以,田蓉就想着把自己在北京东五环的房子卖了,用卖这套房子的钱去交红梅苑新房的首付。

然而,由于房产政策的变化,二手房市场的成交量走向很低靡,田蓉在东五环的房子一时很难卖出去。

眼看着离交新房首付款的日子近了,着急卖房的田蓉在慌乱之中中了李叔的圈套,以5000元的定金,与李叔花钱安排的“房托”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

这样一来,田蓉就无法把这套房子以低价再卖给别人,来救自己交新房首付款之急了。

田蓉还没有来得及找男朋友李万兵想办法,就与房托签协议,而李万兵此时发现了房托正是他的父亲安排来坑田蓉的。

于是,李万兵就找到了房托,要求他收回定金,解除与田蓉的买房协议。

可是房托并不同意,还羞辱李万兵,李万兵就在盛怒之下把房托给打了,因此被拘留。

田蓉找不到李万兵,也无法解决新房首付款的问题,就在无奈之下去求李慕嘉,想请李慕嘉帮忙,找她的霸总男朋友黎光借70万应急。

李慕嘉刚和黎光吃完饭,回来时还很有心地给田蓉带了一份寿司。当李慕嘉很热情地把寿司送给田蓉时,收到的回应却是田蓉找她借钱。

早就看出了田蓉买房买上了瘾的李慕嘉不想让田蓉陷入“房奴”的困境,就再次劝田蓉不要再买房了。

但田蓉仍然央求李慕嘉,要求她找黎光,帮忙借70万元。

对于田蓉的忙,李慕嘉向来都会不遗余力地去帮助的,可这次要她向黎光借钱,李慕嘉是无法接受的。

于是,李慕嘉就以“她和黎光之间,谈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谈钱”为由,直接拒绝了田蓉的请求。

这次真的遇到了难处的田蓉不甘心,再次央求李慕嘉一定要帮帮这个忙,可李慕嘉的态度很坚定,再次拒绝了田蓉让她找黎光借70万的请求。

于是,真的没有了别的办法的田蓉对李慕嘉的“与黎光只谈感情,不谈钱”的观点进行了攻击,并以她自己的狭隘看法,论断了李慕嘉与黎光之间的感情就是建立在高品质的物质生活基础上,而这个物质生活的根本还是离不开钱。

所以,田蓉对于李慕嘉“以不谈钱”而不愿借钱的理由嗤之以鼻。

李慕嘉对于田蓉穷极的羞辱非常生气,就以“你的眼中现在除了房子和钱还有什么”来回怼了田蓉。

李慕嘉和田蓉这一对亲密无意的闺蜜就此而闹崩了,两个好友转眼成了对彼此充满怒气的陌路人。

不过,人美心善的李慕嘉不想让田蓉难过,更不想失去田蓉这个闺蜜。

于是,绝对不能向黎光借钱的李慕嘉,她就去找自己的贵人师父吴剑秋律师帮忙。

李慕嘉向吴律师借钱还很讲究方式,为了能帮到田蓉,也不影响自己和吴律师的关系,李慕嘉就以请吴律师吃饭为由,提出了向她借钱的请求。

吴律师一听李慕嘉想向她借70万元,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也没有问李慕嘉为何而借钱,就爽快地答应了,并马上要转钱给她。

然而,当吴律师听到李慕嘉自己说是帮买房的朋友借钱,又马上反悔了。

见吴律师不愿意借钱了,李慕嘉赶紧细致地解释了一番,说田蓉是以置换的方式买房,卖了房子马上就可以还钱。

为了让吴律师对借钱给田蓉的事放心,李慕嘉还说,就算这钱是借给她的,她可以给田蓉做担保。

可是吴律师还是收起了刚才的爽快和对李慕嘉的欣赏,随即对她这种不太合宜的借钱做活说教了一番。

“慕吉,是这样啊,我有件事情觉得你需要搞清楚。我愿意借钱给你,是因为我相信你,而且你有偿还能力。

至于你朋友,第一,我不认识她,我为什么要借钱给她?

第二,七十万啊,它不是一笔小数目。那万一,到时候……你跟我怎么做朋友?你跟她怎么做朋友!”

吴剑秋的这一番话,把该不该帮朋友借钱,该如何帮朋友,该如何和朋友相处,说得明明白白。

可以说是“关于该不该帮别人借钱的事”教科书式的解析,对大众在帮别人借钱的事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所以,该不该帮别人借钱,该如何帮人,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清楚认识并可行的办法。

不过,看到李慕嘉的为难,听到了李慕嘉愿意帮朋友借70万只是因为田蓉是她最好的朋友,吴剑秋最终还是被李慕嘉的热情和诚意打动了,在权衡利弊后,她还是借给了李慕嘉70万元。

不过,帮忙归帮忙,吴剑秋仍然是毫不含糊地让李慕嘉打了借条。

结 语

关于借钱,《人世间》里也有一个故事可作为借鉴。

因为伤人而坐牢的周秉昆在刑满释放后,为了赚钱养家,看准了帮人搬家这个行业。他想买一辆货车,专门干给人搬家的活儿。

可是货车很贵,周秉昆无法拿出足以买车的钱,还需要借6万元,才能凑够之笔钱。

经过仔细权衡,不好意思再麻烦给家人的周秉昆就去找发小乔春燕借钱。

周秉昆向乔春燕借钱时很讲原则,主动要求签合同,立字据,还承诺会连本带利地还钱。

但精明的乔春燕并没有立即把钱借给周秉昆,而是说自己家有欠款,还没有要回来,等明天要回来了,就送过去。

打发走周秉昆后,乔春燕就对自己的丈夫德宝说了自己的想法:

周秉昆的哥哥姐姐的工作都不错,都应该有积蓄,为什么秉昆不向他们借钱,反而要来找我们借钱呢?

乔春燕认为自己家赚钱也不容易,万一周秉昆赚不到钱,还不上钱,那岂不是自己家的钱回不来,到时候朋友也无法做下去了。

所以,等到第二天时,乔春燕就主动去找周秉昆,对他说自己家借出去的钱还没有要回来,实在没有帮周秉昆的忙。

其实,乔春燕之所以不愿意借给周秉昆钱,是因她担心周秉昆刚从监狱出来,不一定能靠给人搬家赚到钱,而且周秉昆一下要借6万元,这在当时是不小数目的一笔钱。

而且,乔春燕还认为,周秉昆借的这笔钱并不是救急,并不是一定得借到不可,没有这笔钱他就过不下去日子了。

所以,乔春燕在权衡利弊之后,因为觉得这笔钱可以不借,就决定不借钱给周秉昆了。

帮朋友借钱不是一件说借就能借,说帮就得帮的事,帮了是有能力的仗义情义之举,不帮也自是有不帮的道理。

如果因为帮忙借了钱,而到时出了情况,失去了朋友,那就得不偿失。

就如《围城》的作者钱钟书所言:借钱等于失去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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