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等可取” 德州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圆满完成入小学租房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大众网记者 孙瑛娜 德州报道

8月初,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有关规定、学区划分等信息公布,德州市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同步启动。为确保德州市中心城区租房群体家庭子女顺利入学,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公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指南》,同时加派人手,延长工作时间为租房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仅8月10日至14日,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业务120余件,同时接受群众业务咨询500余次。

家住德城区新华路小区的李女士,因孩子入学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于是拨打了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值班人员接到李女士电话后,立即将李女士的情况向领导汇报,领导马上安排开辟绿色通道,将工作时限压缩为“立等可取”,为李女士办理业务。截至目前,该项业务已圆满完成。

据了解,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19】7号)要求,租住房屋居住的,需提供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儿童本人德州中心城区的无房证明,即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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