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青年人在济宁租房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记者 夏岩松 济宁报道

9月7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保障群众住房需求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宁加大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符合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条件的,可按月提取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

今年2月1日起,济宁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上调了每年租房提取限额,明确单缴存职工家庭为14400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为21600元,多子女家庭为24000元,目前该政策继续执行。9月1日起,为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政策调整中加入了关于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明确这部分缴存职工及配偶除延续以往政策按年度提取外,还可以每月申请提取一次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的类型只包括汇缴和全额补缴,不包括不定额补缴和差额补缴。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条件的,符合条件一方申请提取。若某个月份忘记申请提取,可在本自然年度内下次申请提取时补提,每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提取上一年度12月至本年度11月的月缴存总额,跨自然年度不再补提。9月1日前已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及配偶,本年度不再补提。

租房提取的条件为,未获得济宁市户籍或获得济宁市户籍不满三年,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本人、配偶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自住;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并缴存至申请提取时点的上月,缴存状态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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