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胡仁巴

记者15日从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近两年来,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乌鲁木齐县通过科学编制工作方案、夯实入市试点基础、强化入市试点探索等方式,审慎稳妥推进乌鲁木齐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近年来,乌鲁木齐县餐饮民宿经济崛起迅速。但受限于政策,投资人大多只能租赁空置民居,无法形成规模投资效应,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处于“休眠”状态,或被低价出租,或闲置荒废,集体土地的收入微乎其微。

根据自然资源部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落实乌鲁木齐市经济体制改革,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形成对土地市场的有益补充,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乌鲁木齐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将乌鲁木齐县推荐为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试点工作于2022年12月启动,为期两年。

试点期间,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协助乌鲁木齐县编制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拟入市土地用途、交易方式、收益分配等内容,作为后续入市、拟定合同和履行监管协议的依据。并结合乌鲁木齐县实际,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县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使用分配暂行办法,入市收益村集体内部使用分配管理办法,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及入市操作流程等,为入市主体进行入市交易提供实操手册。

截至目前,已完成9个行政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剩余28个行政村已形成初步成果;完成6个乡(镇)、675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在“同等入市”的基础上,编制乌鲁木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为土地开发、经营投资者的市场交易行为提供价格和决策参考。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基础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实现让利于民,结合乌鲁木齐县实际,从规划、机制、流程等方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确保乌鲁木齐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力求为自治区提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更加生动的首府实践和样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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