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已出售住房及其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作为住房套数认定依据

南方财经8月11日电,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重庆市1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可申请将该套住房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统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须核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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