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生拒买水果捞被骂小三?官方回应

近日

山西太原一名15岁女生发视频称

在太原市柳巷夜市一店铺

因自己拒绝购买47元一盒的水果捞

被商家多人拦下不让走

还遭到辱骂称其“是爸爸的小三”

8月10日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

对此事发布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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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20时许,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柳巷铜锣湾小吃街,一消费者与“水果捞”经营户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经查,消费者常某宇因售价等问题与“水果捞”经营者刘变某及其亲属刘旭某、刘月某等3人发生争执。常某宇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矛盾升级,相互辱骂,双方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月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某、刘变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和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警方提示:市民朋友面对矛盾纠纷时,要保持理性,依法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引发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前报道15岁女生称拒买47元水果捞被店家骂“小三”近日,山西太原一名15岁女生发视频称,自己跟一同伴在太原市柳巷夜市一店铺内打算购买水果捞,店家告知价格共计47元。随后,女生因价格过高怀疑缺斤短两拒绝购买,被店家多人拦下不让走,期间多次遭到辱骂,对方甚至对女生及其父亲说出“是你的‘小三’吧”之类的话,双方当晚报警。

常同学告诉记者,当时两人选购了一小块西瓜、一小块哈密瓜以及三颗葡萄。店家工作人员切开所选水果装入塑料包装盒,询问是否加入酸奶或椰奶。两人选了椰奶,店家加入一勺后称重,随后直接告诉她们共计47元,在常同学的追问下,店家告诉她重量共计两斤半。

“我觉得也就一斤多,那么一点东西怎么够两斤半呢?”常同学说,当时她觉得水果捞重量有问题,而且价格太贵,便拒绝购买,想要离开时,被几名店家工作人员拦下。被大声呵斥吓到的常同学,随后联系到父亲。常同学的父亲到场后,希望可以通过称重得知这份水果捞的实际重量。根据常同学提供的照片,店家电子秤显示:重量(千克)1.240,单价(元/千克)38,金额(元)47.12。当常同学父亲质疑重量问题,提出拿到其他商家的秤上称一下时,遭到水果捞店家工作人员拒绝和阻拦,随后双方发生争执。

“几位阿姨骂得非常难听,冲我爸爸喊这是你的‘小三’吧,还说我以后结了婚也要被退货……”常同学说。多方回应8日,记者联系到现场目击证人王女士(化姓),她说双方争吵时,自己和朋友正好路过。王女士告诉记者,现场虽有该夜市的管理人员到场劝说,但未果。双方报警后,派出所工作人员过了一段时间来到现场就把他们带走了。

派出所工作人员曾表示,事发时已出警处理此事。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已指派人员调查商家,如果有任何违法行为一定会取缔,也会进行批评教育。9日,记者再次致电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管局,想了解一下该事件调查进展,对方工作人员称相关部门仍在调查中。随后,太原市迎泽区柳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正与派出所和市场监管局配合沟通,后续会统一向外公布结果,尚不清楚这家水果捞店是否还在正常营业。截至发稿时,记者多次尝试,仍未联系到店家。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认为,如果商家确有短斤少两,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给予消费额的三倍赔偿,消费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谭敏涛还表示,柳巷夜市作为管理者,有义务要求店家合规诚信经营,并有权监督店家是否存在缺斤少两,如果店家有违规行为,夜市可以要求店家停业或者予以处罚。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竟一建议,夜市应该配备有专业的计量仪器,或者给入驻商户统一配备国标秤,有利于实现常态化监督。

 

来源 |黑龙江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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