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这个小区7年的“老大难”,终于解决了!

海报新闻记者 邹慧 日照报道

宏德幸福里小区购房人无法申请办理个人产权证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小区居民多年的“老大难”,近日,日照市组织各部门通过多方努力,联合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证书,彻底解决了这一难题。

据了解,宏德幸福里小区,是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集住宅、商业配套为一体的综合生活区,共7栋住宅楼。2014年,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工商银行,在银行出具同意对外销售的证明后,开发商办理了预售并对外销售。

2016年5月,第一栋住宅楼交付。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导致一直未通过竣工验收。后期,因企业债务导致无力偿还抵押贷款,因债务原因被法院查封。2019年3月,企业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2021年9月法院批准进入破产清算。因房屋未能完成综合验收备案,导致购房人一直不能领取自己的个人产权证书,成为业主的心头病。

2021年,日照市将该小区纳入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采用安全鉴定的方式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部门出具符合规划条件的方式,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市税务局联合研判,由破产管理人代为申请办理开发商的不动产权证书。

因土地抵押一直未能解除,购房人无法申请办理个人产权证。业主多次通过拨打政务热线、群访、集访等方式反映自己想办证的诉求,但抵押权人一直不出具同意办证的证明,导致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7月25日,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指导政策出台后,日照市抓住机遇,组织各部门迅速研判,集体会商后认为该项目符合指导政策范围,税务部门直接依据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的价格计征契税;法院表示将开发商代收的个人契税和办证费用,纳入优先债权;破产管理人一次性将所有符合办证条件的房屋向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抵押范围不及于合法出售房屋及占用范围土地内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意见,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业主在缴纳契税后,无需破产管理人配合提交申请,不动产交易部门便可直接予以办证......

8月2日上午,日照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拿到破产管理人提交的办证申请后,当天上午就为三名购房人办理不动产证书。此次办证采用开发商一次性提交办证申请的方式,也将办证的主动权交到了购房人手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愿办尽办”。“不得不夸政务大厅的不动产中心办事人员,到下班点了几位办事人员,依旧加班加点的把业务办完了。”宏德幸福里小区业主王芳说道,“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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