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咸宁开出两张10万元罚单!

“任性”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管重罚!8月21日,武汉某废油处理公司、湖北某餐饮业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因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未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均领到咸宁城管开出的10万元罚单。据悉,两家公司是一起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案中案”的违法当事人。

7月14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经常有人驾驶一辆鄂AM****厢式货车来往于咸宁市某餐饮企业,涉嫌违法收运餐厨垃圾,危害极大。该支队随即安排执法队员多点布控展开调查,在该餐饮企业周边进行蹲守。7月17日下午,市区长安大道万达广场附近,3名人员正在利用厢式货车非法收运餐厨垃圾,执法队员现场查获。

经查,涉事货车合计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约1.85吨。该货车属武汉某废油处理公司,在未取得《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市区餐饮门店收集厨余垃圾,且未将违法收集到的废弃油脂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7月27日,执法队员对武汉某废油处理公司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进行调查询问时,又找到其违法收运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地”——湖北某餐饮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调查询问,该餐饮业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公司产生的厨余垃圾未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依法对两家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任性”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危害极大——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将餐厨垃圾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造成油污、异味、二次污染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更有甚者,私拉偷运餐厨垃圾,用来喂养“泔水猪”、提炼“地沟油”,回流到餐桌,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为此,今年4月底,市城管执法委启动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重拳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排放、收运、处置以及私拉偷运等行为。此前,市城管执法部门已针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开出两张大额罚单,处罚金额分别为10万元、3万元。下一步,将加大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打击力度,形成持续高压态势,推进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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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来源:咸宁日报)

【编辑:张靖】

【来源:咸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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